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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印发工作要点 社会组织纳入信息公开范围

时间:2012年07月27日 【字号: 【推荐】 【收藏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】
国办印发工作要点 社会组织首次纳入信息公开范围
 
  昨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》(下称工作要点)。工作要点指出,今年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、财政资金、公共服务、国有企业、环境保护等9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。其中不少方面是首次纳入公开范围,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,公开棚户改造建设项目信息、国有企业信息、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。
  
  围绕“公开什么最给力”确定领域
  
  今年的工作要点围绕“公开什么最给力”,提出推动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包括行政权力清单、财政资金、公共资源配置、重大建设项目、公共服务、国有企业、环境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、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领域。
  
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,这些领域都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、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,其中不少领域是首次要求公开。如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领域,工作要点指出,做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。同时,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。
  
 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,也是今年工作要点的一大亮点。工作要点要求,国资委牵头落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、整体运行情况、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。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。
  
  此外,工作要点还首次要求推进社会组织、中介机构信息公开。包括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,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,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。
  
  将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文本
  
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法学教授周汉华介绍,近几年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。2012年,国办印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,要求重点推进8个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。2013年,印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,要求重点推进9领域信息公开工作。2014年,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,要求重点推动公共行政权力运行信息、公共财政资金信息、公共资源配置信息、公共服务信息、公共监管信息的公开。
  
  地方落实的情况如何?据了解,从主动公开情况看,我国各地区、各部门每年主动公开的信息达三四千万条,多集中于行政审批、财政资金信息、食品安全、征地拆迁、保障性住房等领域。
  
  “在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实施之前,有些政府官员对信息公开有抵触情绪、畏难情绪。现在,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已经自上而下深入人心。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,地方基层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已经非常认同。”周汉华说。
  
  老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更加强烈。依申请公开方面,据杨伟东统计,申请量逐年递增,目前每年申请量可达到三四十万件。
  
  据了解,今年的工作要点同时指出,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,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文本,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。
  
  ■其他亮点
  
  1明确每个领域牵头落实单位

  
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指出,此次工作要点在落实上的一大亮点,是明确了每个领域要牵头落实的单位。例如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领域,工作要点指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;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领域,由财政部牵头落实;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,国资委牵头落实。
  
  “这就要求每个单位要去主动思考信息公开工作怎么完成,完成情况怎么样。”杨伟东说,工作要点把大的任务分解开,使它变得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。各个部门按照自己的责任要求,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落实信息公开的要求。
  
  2将对信息公开进行第三方评估
  
  今年还首次把第三方评估写进了工作要点,要求各级政府、各部门在明年3月31日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,接受公众监督。同时,国办也将适时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,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。
  
  杨伟东认为,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,可以使各地方、各部门对自己上一年的政府公开工作的质量、数量有一个独立的评价。“做得好的,这种评估是一种激励机制,做得不好的,这种评估也给地方和部门施加了改进的压力,指出了改进的方向。”
  
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法治蓝皮书工作室主任吕艳滨进一步分析,通过国办的督察、第三方机构的评估,各级政府和部门能找到自身问题所在,及时改进。
  
  吕艳滨建议,相关部门可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,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,如果没有按时公开、内容公开得不够,可考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通过此方式贯彻落实工作要点中对信息公开的细化要求。
  
  ■释疑
  
  为何公开这些领域?

  
  杨伟东分析,工作要点选择要重点推进的信息公开领域,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,主要包括党和政府在现阶段或者当年的工作重点、上一年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、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。
  
  杨伟东介绍,今年重点推进的9大领域中,行政权力清单、财政资金、公共资源配置等,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有明确规定的,是让政府职能法治化的具体体现,也是我们近年来一直在着力推进的。
  
  同时,工作要点也考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,比如国有企业、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保护、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,这也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。
  
  声音
  
  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。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距离老百姓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。比如某些政府网站中存在更新不及时、内容不明确的问题,甚至存在常年不更新的“僵尸”网站,导致信息公开的平台访问量低,点击率低,影响信息公开畅通的渠道。建议继续有计划、有重点地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  
  —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法学教授周汉华
  
 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
  
 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
  
  公开内容: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公开权力清单信息。
  
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
  
  做好中央和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,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,加大“三公”经费、转移支付、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力度,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。
  
 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
  
  做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。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,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。
  
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
  
  重点围绕铁路、城市基础设施、节能环保、农林水、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,加强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和实施信息的公开。
  
 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
  
  做好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教育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。
  
 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
  
  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、整体运行情况、业绩考核结果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、改革重组等信息公开工作,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。
  
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
  
  进一步加大空气质量、水环境质量、污染物排放、污染源、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力度。
  
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
  
 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、典型案件以及监督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。
  
  社会组织、中介机构信息公开
  
  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,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,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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